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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邊境管理支隊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招聘公告

    時間:2020-09-23 17:25 來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保山邊境管理支隊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招聘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人員數(shù)量

    計劃招聘勤務輔警120名本次招聘崗位為邊境管控專職輔警,聘用人員將分配至騰沖市、龍陵縣各邊境派出所和邊境檢查站,協(xié)助從事邊境地區(qū)治安管控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2、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3、女性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0%;

    4、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文身;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8、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4、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yōu)先聘用。

    5、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現(xiàn)役軍人;

    10、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11、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政審、體檢、崗前培訓、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進行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

    隆陽片區(qū)報名點象山路135號,保山邊境管理支隊,聯(lián)系人肖警官,報名咨詢電話0875-2868118;

    騰沖片區(qū)報名點:騰沖市華嚴路騰越派出所旁,騰沖邊境管理大隊,聯(lián)系人黃警官,報名咨詢電話0875-2868307;

    龍陵片區(qū)報名點龍陵縣龍山鎮(zhèn)財富中心對面,龍陵邊境管理大隊,聯(lián)系人張世燁,報名咨詢電話0878-2868507;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電話預約、本人現(xiàn)場報名,不允許代報,報考人員可提前向各片區(qū)報名點電話預約,攜帶5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名。參加現(xiàn)場報名時,須攜帶1寸證件照片4張,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需正反面復印)、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現(xiàn)役原件和復印件1份,現(xiàn)場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政治審核表》1份、誠信承諾書1份并認真校對個人報考信息。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面試

    由招聘單位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組織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或“筆試+面試”。

    (四)體能測評

    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五)政審

    由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zhí)行。

    (六)體檢

    體能測評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七)崗前培訓

    招聘單位組織政審和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開展崗前培訓,培訓考核合格者才能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聘用,對公示期內群眾反映存在問題人員,待問題核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首次聘用合同期為1年。

           四、薪酬待遇

    勞動合同1年一簽,聘用人員工資和“五險”的總額為每人每月4700元(含工資3373元、五險金額為1327元)。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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