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公安機關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公告

時間:2018-07-10 17:08 來源:怒江州公安局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根據(jù)十屆省委常委會第84次(擴大)會議精神,我州邊境縣(市)公安機關招聘專職輔警,協(xié)助從事邊境地區(qū)治安管控工作。邊境專職輔警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一、招聘計劃

怒江州1039名(男884名、女155名),其中貢山縣295名,福貢縣290名,瀘水市454名。

二、用工方式

由公安機關與報考人員簽訂合同,合同期限初次為1年,試用期6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續(xù)簽、變更或終止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每月3700元(含工資及“五險”)。

四、招聘條件

采取在云南省范圍內(nèi)公開擇優(yōu)招聘的方式進行。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2.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至2000年7月期間出生);

3.女性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5%;

4.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招聘單位的崗位安排;

8.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優(yōu)先招聘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的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具有保安工作經(jīng)歷和基層民兵;

4.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5.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yōu)先聘用;

6.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7.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邊防部門現(xiàn)在崗的警務輔助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現(xiàn)役軍人;

10.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11.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從2018年7月5日至7月16日

3.報名地點:為方便應聘者就近報名,應聘者可在全州各縣(市)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及各鄉(xiāng)鎮(zhèn)公安派出所(邊防派出所)或各縣(市)勞動就業(yè)服務中心報名。

4.報名時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軍人攜帶退伍證以及所具有的相關資質(zhì)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張)、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4張、《怒江州公安機關2018年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表》(一式兩份)到報名點現(xiàn)場報名。

5.報名表到報名點領取或網(wǎng)絡自行下載。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原則上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測評項目為“4×10米往返跑”、縱跳摸高、800米跑(女子)、1000米跑(男子)。體能測評合格者方能進入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重點了解報考人員的個人情況、報考動機、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

由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zhí)行。

(六)體檢

體能測評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七)崗前培訓

招聘單位組織政審和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開展崗前培訓,培訓考核合格者才能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間因出現(xiàn)問題或應聘者放棄而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依次遞補一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應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使用管理

屬地公安邊防部隊為此次招聘的專職輔警的使用和管理部門,負責專職輔警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監(jiān)督。

七、有關說明及要求

(一)應聘者須保持通訊暢通,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自負。

(二)本次招聘面試不舉辦考前培訓,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前輔導培訓。

(三)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州、縣(市)駐公安局紀檢組全程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嚴肅處理。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本公告由怒江州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86-3562255(怒江州公安局政治部)

0886-3873019(瀘水市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

0886-3485012(福貢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

0886-3513966(貢山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

        怒江州公安機關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表 

 

怒江州公安局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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