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屏邊縣人民法院關于招聘協(xié)警的公告

時間:2024-11-06 14:43 來源:紅河人才網(wǎng)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屏邊縣人民法院關于招聘協(xié)警的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屏邊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xié)警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工作地

(一)招聘崗位:協(xié)警1名。

(二)工作地:和平鎮(zhèn)和平人民法庭。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警校畢業(yè)生可以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4.年齡在18至35周歲;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

6.具備國家法律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7.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具有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駛技術熟練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協(xié)警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報名→資格審查→崗位技能測試→筆試→面試→政審→體檢→錄用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網(wǎng)絡報名的形式,同時在紅河人才網(wǎng)上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考人員登錄紅河人才網(wǎng)查看崗位信息,下載《報名表》,按有關要求填寫。此次招聘報名不收取費用。

(二)報名地點

(1)網(wǎng)絡報名:報名表及所附資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444986514@qq.com)

(2)現(xiàn)場報名:云南昌鼎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云霞路綠春小區(qū)10號

報名咨詢電話:0873-2177077、13508831615

聯(lián)系人:武老師

3.報名時間: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

4.所需資料

(1)《報名表登記表》(須親筆簽名后掃描);

(2)身份證(正反兩面);

(3)戶口本(首頁+本人頁);

(4)學歷證書(畢業(yè)證、學位證);

(5)退伍軍人附《退伍證》;

(6)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貼報名表相應位置。

5.報名要求:

(1)網(wǎng)絡報名:將上述報名所需資料掃描件以壓縮包形式發(fā)送至QQ郵箱444986514@qq.com,文件名稱統(tǒng)一命名為:屏邊縣法院和平法庭+本人姓名;所有電子掃描材料須清晰、完整、無變形,圖片格式為。pdf,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內(nèi)。

(2)現(xiàn)場報名:考生提供上述報名所需資料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4張,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后,填寫《報名表》2份。

(3)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由屏邊縣法院對報考人員的基本情況對應所報考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須認真對照本簡章招聘條件如實申報,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報考信息不得再修改。如在報考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材料不齊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該考生應聘資格。

(三)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nèi)容包含法律常識、時事政治等。滿分為100分,及格分為60分,占綜合成績的30%。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考試環(huán)節(jié)。筆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進行,測試不達標者不得參加后續(xù)招聘程序。滿分為100分,及格分為60分,占綜合成績的30%。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體能測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和體能測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考生自愿放棄面試的可按照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4.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體測成績×30%+面試成績×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xiàn)相同成績,依照體測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四)政審:根據(jù)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政審人員名單。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五)體檢:體檢工作由屏邊縣法院組織實施。體檢人選的確定,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進行公示,確定體檢人選公告將與綜合成績一同公示。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jù)綜合成績,結合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的人員,在紅河人才網(wǎng)、屏邊縣法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3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以管理方式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nèi)有反映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須實名。

        三、人員儲備

進入面試及綜合考試成績優(yōu)秀未被錄取的應聘人員有資格成為遞補儲備人員,在崗位空缺或其他原因補員時,根據(jù)面試情況和綜合成績依程序擇優(yōu)補錄。儲備補錄期間至下一次公開招聘前。

        四、待遇保障

(一)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書記員經(jīng)費保障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工資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xù),履行協(xié)警職責,享受規(guī)定的待遇和福利保障。

(二)工資待遇

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2000元/月。試用期滿合格后,工資待遇4000元/月(含單位部分與個人部分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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