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協(xié)助管理人員招聘公告

時間:2020-08-12 16:48 來源:文山市人民政府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協(xié)助管理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文山州道路運輸管理局批準,文山市道路運輸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協(xié)助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協(xié)管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招聘人數:5人。

崗位:協(xié)助參加道路運輸市場監(jiān)管工作,詳見《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招聘協(xié)助管理人員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責任心強,熱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2.具有文山州內戶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年滿18至35周歲,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無明顯紋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能適應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4.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管理及安排。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優(yōu)先招聘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的治安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院校畢業(yè)生、政法學院類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資質和專業(yè)技能人員。

2.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持有C1以上駕駛證的優(yōu)先。

(三)不具備招聘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以及家庭成員、近親屬被判處刑事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yǎng)或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參與邪教活動的或者參加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被國家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的或辭退的、被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退兵的或開除軍籍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個人品德差,有不贍養(yǎng)老人和撫養(yǎng)子女,虐待家庭成員和其他影響重大社會公德記錄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規(guī)定和其他不適合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文山州道路運輸協(xié)助管理人員聘用和管理辦法(試行)》,協(xié)管員人均工資總額不高于4500元/月,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工齡工資+五項法定社會保險+績效。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0年8月11日至8月20日;

工作日報名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四樓行政辦公室。

4.報名流程:報名人提交報名表、本人相關證件、證明。

報名時需提供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張;

(4)《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協(xié)助管理人員招聘報名表》可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網站()自行下載或到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現場填寫);

(5)符合優(yōu)先聘用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資格審查

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負責報名人資格審查工作,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考核時間、地點將以面試通知書方式通知本人。

(二)考核

考核方式:面試和實操。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實操采取上機操作方式。

參加考核人員,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并出示健康碼。根據計劃招聘的人數,按考核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進入政審。

(三)政審

擬聘用人員需提交《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協(xié)助管理人員招聘政審表》和本人征信報告,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參照《文山州道路運輸協(xié)助管理人員聘用和管理辦法(試行)》標準對擬聘人員進行政審。出現自愿放棄或政審不合格等情形,按考核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進入體檢。

(四)體檢

通過政審的擬聘用人員須到文山州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理。出現自愿放棄或出現體檢不合格等情形,按考核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政審合格后遞補進入體檢。

(五)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對擬聘人員有舉報和反映問題的,所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不予錄用;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期限為1年,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在合格以上檔次的繼續(xù)聘用,重新續(xù)簽聘用合同。

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擬聘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其聘用資格,造成后果由擬聘人員自行承擔。

       五、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考試詳情、進度查詢等有關事項將采取單一聯(lián)系的方式通知報名人。報名人須確保通訊暢通,若因報名人原因無法聯(lián)系、或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的,后果自行承擔。

(二)報名人需根據報考要求如實填寫各項信息,因信息、證明材料有誤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承擔;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立即終止或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有權向有關部門反映申訴。對查實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將從嚴處理。

(四)出現成績并列無法確定人選的,按照市內生源、州內生源順序依次確定。若按生源仍無法確定的進行加試。

(五)本公告由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負責解釋,咨詢及舉報電話:0876-2150330。

 

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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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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